赘子

《汉书·严助传》:“间者,数年岁比不登,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。”颜师古注:“如淳曰:淮南俗,卖子与人作奴婢,名为赘子。三年不能赎,遂为奴婢。师古曰:赘,质也。一说,云赘子者,谓令子出就妇家为赘婿耳。”参见“赘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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